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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段地历史中的记忆片段之——苟池事件始末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31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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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大池、苟池、鄂包池、明水湖、公布井诸盐湖位于陕西定边、宁夏盐池、内蒙古鄂托克前旗三省交界处,历史上属蒙地管辖。近代统治者都曾在这里设有专门机构,监督盐务、征收课税,而在战乱年代,这里更是兵家必争之地。
 
  1937年,中国共产党将北大池、苟池、鄂包池等盐池退还给鄂托克(前)旗,鄂托克(前)旗保安司令章文轩接收苟池后,非但不感谢,反而视为共产党、八路军软弱可欺,在国民党反动派的煽动和挑拨之下与国民驻军配合,大搞反动摩擦活动,骚扰边区,在边区一带强征运盐税和地租,使得边区军民蒙受重大损失。
 
  1939年12月16日,章文轩派12名武装人员到苟池袭击了八路军驻军,打死打伤9名战士,八路军为顾全抗战大局,避免事态扩大未予武装还击。而章文轩得寸进尺,又增兵百余,继续围攻八路军。
 
  两次武装冲突中章文轩部占了便宜,随后又增兵40余名,袭扰苟池驻军,摧毁湖畔盐堆,当地群众纷纷要求边区政府给予严惩。八路军三边警备司令部贺晋年旅长派出约3百人的兵力,于1940年1月16日从定边出发、连夜挺进苟池。事后,章文轩一边向阿日勒庙继续增兵三四百人,一边扩大事态,通电各方,企图争取援兵,再度进犯。
  共产党为了澄清事件真相,一方面派代表前往阿日勒庙,同章文轩举行和平谈判,另一方面以八路军三边警备司令部的名义,于1940年12月10日发表了《为苟池事件告各界同胞书》,驳斥了章文轩部散布的谣言。
 
  《为苟池事件告各界同胞书》写道:“中国共产党一贯爱护少数民族利益,尊重国内民族团结。远在内战时期,红军曾将北大池、苟池等盐池由当时军阀手中收回,交还蒙方。对蒙民文化、经济各方面,则扶住其发展,数年来本此主张始终不渝。此不仅为蒙古同胞目睹,更为各界同胞所共见也。抗战双方本互助互让之原则,和平友好相处者3年余,非但敌寇汉奸分裂我民族团结之诡计无所施,实为蒙汉两大民族并肩携手保卫大西北之有力保证……八路军为维护群众利益,确保群众生命财产之安全,保障边区土地主权之完整,并为杜绝上述不幸事件之再度发生,乃于本月9日将占据苟池一带之蒙军全部令其退出边区之边境。”
 
  “……我们始终坚决遵守民族平等之原则,正确执行共产党少数民族之政策,亲密团结蒙古同胞及其友军,坦白调解蒙汉民族间既在之误会,积极帮助蒙古同胞在政治、经济、文化上充分自由之发展,坚决反对忽视及蔑视蒙古同胞利益之现象;愿与蒙古同胞与蒙古友军建立更深刻的相互了解、相互帮助之关系,在反投降、反倒退、反分裂,坚持团结、抗战、进步之最前线,与蒙古同胞及友军并肩携手向胜利坦途迈进!”
 
  苟池事件的发生,是国民党伊南游击司令章文轩积极配合蒋介石第二次反共高潮而实施的消极抗战、积极反共反人民的行为。章文轩慑于八路军威力,同意和平解决事件,停止军事行动。派出邓克尔(吴进业)为谈判代表赴定边和谈。经过谈判,双方达成协议:盐务税收归边区政府,盐湖盐畦所有权仍归蒙旗;释放俘虏,交还武器马匹;蒙地盐业运销和边区粮食都放开。
 
  苟池事件在共产党正确的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指导下,辅以适当的军事斗争手段,终于平息告终。